第一卷 第3章 一切从养鸡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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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幻泡影

第一卷 第3章 一切从养鸡开始

作者:蓝晶 字数:10.4K
夜色渐去,东方露出鱼肚白。
下面萧条冷清的居住区总算有了一丝人气。
整个矿区有两、三千人,他们白天大多在矿井里,晚上回到家里倒头就睡,只有清晨这段时间可以轻松一些。
“大哥,你昨晚大呼小叫的在干什么?”李福禄睡眼惺忪地问道。
“大哥,有什么好事?说出来让俺们也高兴一下。”另外一个傻小子凑了过来。
谢小玉有点不好意思。和这帮人相识好几天,他居然还不知道他们的名字。
之前他心中抑郁,对一切都看得很淡,这群人在他眼里只是过客,根本没被他放在心上,但是昨天晚上发泄一顿之后,他变得神清气爽,看谁都顺眼三分。
再说,他能够得到《六如法》,还多亏李光宗和这些人。如果说《六如法》是他的机缘,那么认识这些人或许也是机缘。
“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。”谢小玉说道。
“这是二呆。”李福禄拍了一下刚才说话的人的肩膀,然后一个个指了过去:“那是大呆,还有木头、柱子、田壮、小五子、小六子、老白、长叔、超叔。”
“小哥,叫老长、老超就行,俺们担不起这个叔字。”一个和李光宗年纪差不多的中年人连忙拱手。
“大哥,你还没说呢,到底有什么好事?”李福禄介绍完后,仍旧追问道。
“我只是想通一些东西。”谢小玉微微一笑。
“你想通什么了?”李福禄追问道。
“好了,去漱口擦脸,然后吃饭。吃完饭,跟我上工去。”李光宗走过来,又是一个大锅盖。
他对儿子基本上都是用手说话,很少动嘴讲道理,因为那样太累。
李福禄闭嘴了,他最怕的就是爹。
其他人也不敢多说话,把自己收拾干净,吃完早饭,饭碗一扔,全都跟着李光宗走了,只留下长叔一个人收拾碗筷。
长叔以前在大户人家做帮佣,从打杂的一直做到管事,中间当过一段时间厨子,所以乱七八糟的一堆事全都归了他。
不过他也有好处,因为要帮大家做饭,所以他可以比别人晚半个时辰上工,又比别人早半个时辰回来。
走出一里多,李光宗转过头朝着儿子厉声说道:“听着,以后不许再问小哥这件事。”
“为什么?”李福禄疑惑地问道。
“你没看出来吗?小哥今天早上出来的时候,精气神都和以前不一样,简直像换了一个人。以前别看他挺客气,他看人的眼神就像看石头一样,眼睛里根本没俺们,今天有了。”超叔是个精细的人,连忙在一旁解释。
“这和我问的事有什么关系?”李福禄仍旧不服。
话音刚落,他的后脑勺立刻挨了一巴掌,打得他一个踉跄,眼前金星乱冒。
李光宗打儿子很少下重手,这一次他真用了力。
打完之后,他怒骂道:“你只要给我记住就是,以后不许乱问,什么都不许问。你问一次,我打一次。”
超叔摇头,对李光宗的做法不敢苟同,所以又解释起来:“那位小哥不同于我们,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讨生活。他要不是在中土犯了什么事,要不是为了‘爱恨情仇’这四个字,你乱问,就犯了忌讳。遇上小哥是你的机缘,也是俺们的机缘,看看现在,功法有了,又有了那什么灵脉,昨天晚上我打坐一个时辰,比得上以前一个月的辛苦。只要小哥不走,以后肯定还有好事,你不要把机缘变成仇怨。”
这话不是说给李福禄一个人听,也是让另外几个傻小子明白道理。
“超叔的话都听明白了吗?”李光宗喝道。
“明白了!”一群傻小子齐声说道。他们其实不明白,只是不敢说,怕挨揍,只知道以后不能乱问。
岩洞里,谢小玉正忙碌着。
那口铜壶已经拿了出来,放在一口小火炉上。
铜壶里装满了水,铜管连着壶嘴,那纵横往复的部分盖着两层很厚的棉被,他正把鸡蛋一颗颗放在棉被上。
只要烧开水,蒸气就会经过铜管喷出,铜管会变热,把棉被烘得热呼呼的。三、四天后,这些鸡蛋就会孵出一只只雏鸡。
当初在门派里时,他曾经博览群书,包括一些地理志、农书之类的杂书,其中有一本提到辽北人在农舍里养鸡。
辽北一到冬天就天寒地冻,下的雪可以把人埋了,鸡如果养在外面,肯定会冻死。
所以辽北人就在农舍里搭起木架,上面铺上一层层的隔板,把鸡养在隔板上,一间不大的农舍可以养两、三百只鸡。
这些鸡吃的是虫子,虫子需要另外养。
辽北人用秸秆、麸皮之类的东西喂它们,那都是人不吃的。
所以尽管辽北大半年被冰雪覆盖,地里长不出什么庄稼,那里的人也过得不错。
天宝州虽然不冷,但是水、土、空气都有毒,哪怕临海城周围那些农田种出来的东西里也有毒素,只是少一些罢了,和辽北差不多。
在长达半年的航程中,谢小玉想了很多事,其中包括来这里之后如何生存。
这段记忆被他翻了出来。
不过书上的东西不能尽信,必须验证一番,所以他只买了两百颗鸡蛋。
等到成功之后,再扩大规模。
弄好孵化台,谢小玉回到自己的座位重新盘腿坐好。修练是一件枯燥的事,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打坐上,所以必须耐得住寂寞。
日升日落,在洞中打坐根本就没有时间流逝的感觉,直到听见外面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,又听到埋锅造饭的声音,他才知道已经晚上了。
那是长叔先一步回来做饭。
过了半个时辰,果然外面脚步声嘈杂,其他人也都回来了。
从岩洞里出来,谢小玉就看到李光宗他们满脸漆黑,蓬头垢面地爬上山崖。
“收获如何?”他问道。
换作之前,他绝对连问都不会问,反正这和他没什么关系,现在他多多少少把自己看作其中一员。
“矿确实快挖光了,一天下来,收获比以前少得多。”李光宗有些无奈,这样下去恐怕连吃饭都成问题。
“吃完饭,我跟你过去看看。”谢小玉说道。既然是这群人中的一员,他就应该出一分力。
听到这话,李光宗顿时一喜,朝着长叔连声说道:“快,把饭端上来,吃完饭我陪小哥去一趟矿上。你们给我打坐练功,身体乏累的时候,练功最有效了。”
众人应了一声。
李光宗并不担心有人不听话。虽然脑子笨,但是他的人都知道好歹,而且乡下出来的人都肯吃苦。
饭早就做好了。长叔装了一碗精白的大米,恭恭敬敬递给谢小玉。
“我吃不了那么多。”谢小玉用筷子拨掉半碗。
他倒不是胃口小,而是不想多吃,不想让太多毒素侵入身体。
在鸡孵出来并长大之前,每天吃的东西能维持生机就行。
其他人当然不知道其中原因,他们以为真正的修士都不需要吃饭。
三两口把饭扒进嘴里,李光宗急不可耐地走到谢小玉面前。
“好吧,我们走。”谢小玉把碗放在地上。
两个人也不带十字镐,就这么空着手去矿上。
矿区很大,一路走去,两边到处都是矿井。有些矿井的入口已经被木条封住,那是已经挖光的废矿。
李光宗他们去的是一座比较偏僻的矿井,需要走五、六里路。
进了矿洞,里面很是低矮窄小,矿道倾斜向下,黝黑阴暗,每隔百米才有一个微弱的亮点。
不过这一切对于谢小玉来说都不是问题。他有观天彻地洞幽大法,在他眼里,整个矿洞亮如白昼,还到处可见五颜六色的光团。
那些光团就是矿石,颜色不同,矿的种类也不同。
突然,他停了下来。有一片洞壁上密密麻麻全都是光团,而且大多呈深紫色。
这处矿区主要产铜,除了一般的铜,还有产赤火铜、紫宸铜、珠光铜、血纹铜,眼前这壁上就是紫宸铜。
“这是一条矿脉。”他用手在洞壁上画了一个大圆。
“矿脉啊!”李光宗的眼睛瞪得滚圆。他在这里干了许多年,当然明白发现一条矿脉意味着什么。
如果是以前,他们肯定保不住秘密。
人最多的时候,这里有十几万矿工在开矿,每一条矿井都塞得满满的,谁发现矿脉,马上就会被其他人知道。
现在不同,偌大一片矿区才两、三千人开矿,一条矿道里往往只有几个人干活。
“这处矿脉全都是紫宸铜,所以别太卖力,小心被别人发现。”谢小玉警告道。
“矿井里毒气太重了,我会让他们在外面砸石头。”李光宗明白谢小玉的意思。
如果是紫宸铜,一天两箩筐就已经是不错的收获,让那群小子砸石头,是为了锻炼他们的力气。
他可没忘记谢小玉说过,《力士经》白天练力,晚上练气,相辅相成。
谢小玉突然想到他要做的那些事,不如也交给李光宗他们干。
“请你帮我搭个棚子,还要做一些木架和隔板,样子就像江南一带养蚕的蚕房。”谢小玉不知道怎么解释,手不停地比划着。
“我明白,我们家里也有这样的蚕房。”李光宗不是没见识的人。
不过,他马上变得黯然。
他想起了年景好的时光,那几年单卖生丝,一年就可以赚五、六十两银子,家里的两间蚕房简直就是摇钱树。
可惜天灾加人祸,再厚实的家底也顶不住。
“那我就放心了。”谢小玉松了口气,马上又想到一件事:“请你再留一个人下来,过几天,有些东西需要他打理。”
“是不是那些鸡蛋?”李光宗其实早就在猜鸡蛋和铜器的用途。他虽是乡下人,却不傻,鸡蛋不是用来吃,就是孵成小鸡后养大。
“这是第一批,权当试验。一旦成功,以后就用不着担心水土中的毒了。”谢小玉透露道:“那些米饭不要吃太多。虽然看上去很干净,里面仍旧有很多毒素。”
李光宗啊了一声,脸色大变,他知道谢小玉并不是耸人听闻。
“时间上恐怕来不及吧?我家也养鸡,一只鸡从雏鸡到养大要两、三个月。”李光宗急得满头大汗。
“这倒不用,一个半月就够了。”谢小玉有把握。
那些蛋全都用木灵之气滋养过,成长的速度肯定会快得多。
再说,他也不打算让鸡长得太大,长到一斤足矣。
“我在菜市场看到这里的鸡鸭鱼肉好像都分等级。同样的东西,高一级,价钱就贵十倍。”谢小玉原本只想自己吃,所以规模不打算搞得太大,在菜市场转了一圈之后,他突然有了新的想法。
天宝州金银便宜,食材的价格却昂贵,特别是那些毒素极少的食材,根本就是一种稀缺的资源。
李光宗不知道谢小玉的心思,但是他仍旧两眼发光。
他当然知道那些高等食材的珍贵。
以前,他所在的帮会就开辟一片灵田,每年种出来的粮食不到万斤,一般人根本享受不到,只有香主以上的成员每个月可以分到一袋。
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有机会享受到香主的福利。
李光宗越发肯定一件事——遇到这位小哥绝对是自己的机缘,这大腿一定要牢牢抱住。
日子仍旧照样过,一大清早,李光宗就带着大家去挖矿。不过和以往不同,总有一个人会留下来看家,顺便照料那些鸡蛋。
四天后,一只只拳头大小的雏鸡破壳而出。
在那片山崖上早已经多了一间大棚,棚子是按照江南养蚕的蚕房建造,唯一不同的是棚子顶上多了一块块微微内凹的铜镜。
这东西叫阳燧镜,能聚光于一点,汇聚的光被内壁镀银的铜管导入每一层隔板间,所以白天棚子里很亮,没有光线照不到的死角。
小鸡破壳之后,立刻被移入这座棚子。
两百只雏鸡一个木架就放满了,剩余的空间一小半用来养虫,另外一大半放着一根根管子,管子上挖出了一个食指粗细的窟窿。
那些管子是谢小玉的另外一个试验,他打算试试不用泥土种植庄稼。
有一种叫“雾铃草”的药材和五行相克,金木水火土都不能沾,所以这种药材只能种在陶制的管子里,再灌入雾气。
棚子外,那个样子古怪的铜壶在火炉上烧着,铜管的另一头,一滴滴清水不停滴落下来。
养鸡、养虫、再加上以后种植粮食都需要用到水。
如果这些水从外面运进来的话,代价太昂贵。
在行空巨舟上的时候,谢小玉就已经意识到,关键在于能不能将这里的河水蒸馏之后使用。
几天下来,证明他的想法可行。
雏鸡远比人要娇嫩。人如果直接饮用这里的河水,三个月之后才会出现虚弱的症状,雏鸡三天就会有反应。
三天后,一只只雏鸡仍旧活蹦乱跳,不像有事的样子。
谢小玉暗自松了口气。
心中安定下来,他不再为这些俗务而烦恼。对于一个修士来说,实力才是最重要的。
剑修之道并不是只要打坐就行,光有一身浑厚的真气一点用都没有。剑修厉害的地方,就是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剑术。
只在梦境中练剑不够,练得再好也仅仅是舞剑,真正的剑术是生死系于一线的杀戮之术。
故每天清晨众人还没起来的时候,他就已经离开矿区。
十几里外有一道很大的瀑布。
瀑布下有一块石头。这块石头被湍急的水流冲刷得滑溜异常,一般人根本站不住脚。
那就是他练剑的地方。
他站在石头上,手里握着一把直刀。
他的刀很长,长达一丈,刀身和刀柄各占一半。平时,刀身可以收进刀柄里。
瀑布高达百丈,水流落下,声势惊人,他却一点都不在乎,连脚跟都不动一下。
谢小玉蓄势聚力,一刀划出。
整道瀑布瞬间被拦腰截断,一半哗啦落下,另外一半仿佛凝滞于半空中。
几天的苦练,已经让他得了“如电”一式的精髓,出刀收刀间根本看不清楚刀的影子,只有刀过之后的那一抹刀光。
重新蓄势聚力,又是一刀划出……
他每天要在这里挥刀千下。这一千下可不是随意出手,而是全力以赴,没有丝毫保留。
这是武人的练法,而不是修士练剑的法门,不过道理一样。
武人对剑术的理解甚至还在修士之上,因为他们的剑术更加纯粹,不像修士的剑术掺杂太多的东西。
又是一刀挥出。
瀑布再次被斩断。不过这一次,断口之处飞起一片水刃。
刀过不可见,这片水刃却可见。水刃远远飞出,渐渐展开,变得越来越薄。
阳光透过水刃时,被折射成霓虹一般的炫丽光华。
这是绝美的一刀。
但是,这种美丽只持续顷刻,转瞬间就消失于无痕。
谢小玉停下手来。他看着天空,回味着刚才那一抹刀光,仿佛又有所领悟。可惜这次的感觉如梦似幻,有些难以捉摸。
突然,远处传来砰的一声轻响,还有一朵紫色的烟云在东边的天空弥漫开来,那是求援的信号。
谢小玉犹豫片刻,还是朝着那边飞奔而去。
紫色烟云看上去就在头顶,实际上离这边少说有二十余里。谢小玉并不擅长飞遁之术,他只会一门很普通的“陆地飞腾术”。
“陆地飞腾术”号称登山涉水如履平地,不过仅止于此,速度只比马快一些,又不能离开地面。
他以前倒是会一门速度极快的遁术,可惜要那件本命法器才能施展。现在法器没了,这门遁术也算是彻底废了。
足足跑了半个时辰,他总算到了。
前面有兽吼的声音,还有厮杀的声音,地上、树上到处是折断的枝桠和掉落的树叶,还有不少树倒在地上,最粗的一棵要两个人才抱得起来。
循声而去又跑了一里,他终于看到前面有七、八个人被许多虚影围拢着。
这些虚影看上去像狼,颜色暗淡,轮廓模模糊糊,像是笼罩在一片迷雾之中,又像是一连串影子重叠而成。
那是妖兽。
谢小玉放慢脚步,他在犹豫。
天宝州是财富之地,同时也是危险之境,最危险的就是三样东西:毒瘴、土蛮和妖兽。他已经领教毒瘴的厉害,现在又看到妖兽。
中土也有妖兽,不过因为门派众多,人口也多,早就没有蛮荒之地,妖兽没有栖息之处,只能在人迹较少的地方苟延残喘,所以大多属于体型小、活动迅疾、没威胁的那种。
眼前这些妖兽就不一样,一看便知道非常危险。
被围困的那几个人也不简单,大部分人围拢在外围,手中各持利刃。
一个中年文士被保护在中间,正是这个人御使一件由无数花瓣组成的法器,把那些妖狼挡在外面。
这件法器非常漂亮。只见成千上万片花瓣将这几个人团团围拢住,花瓣盘旋飞舞,随意乱卷着。
就算这只是一件下品法器也非常难得,因为这件法器攻守皆能,一般的人绝对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法器。
谢小玉犹豫的不只是会不会把自己搭进去,他还犹豫这些人值不值得他救。
俗话说:“仗义每多屠狗辈,负心多为读书人。”他可以放心结交李光宗那样的人,但是对眼前这些人,他提防还来不及。
谢小玉正犹豫着是救是走,突然听到那个文士朝着这边高声喊道:“这位朋友若肯伸出援手,在下必有厚报。”
谢小玉一阵愕然,朝着那人仔细看去。
他马上明白了。
那人身边有一个五短身材的家伙,手里捧着一个镜子大小的罗盘。
谢小玉知道自己疏忽了。
天宝州到处是高山密林,难得看到平地,要深入内陆,一定要带上一个会六爻定位的人。
而会六爻易术,在危急关口肯定会占算凶吉祸福,这样一算,就把他算出来了。
既然被看破行藏,谢小玉也不再隐藏,飞身蹿了出去。
他这边一动,立刻有两条妖狼朝着他冲来。
刚才在一旁看热闹,谢小玉还没觉得这些东西有什么可怕,但是当面对上,他立刻知道厉害。
原本只有两条妖狼,但是一靠近过来,面前就变成重重狼影,四面八方少说有千条之多。这妖兽有幻化万千之能。
谢小玉连忙手掐法诀在眼睛上一抹。
“观天彻地洞幽大法”并非只能用来望气,同样也是各种迷幻之术的克星。
万千狼影仍旧存在,但是大部分真的成了影子,显得异常暗淡,真身顿时显露出来。
他猛地一个滑步,手中的长刀闪电般劈出。
他的刀长达一丈,加上刀快,那条妖狼根本来不及躲闪。
刀过无痕。
那条妖狼连一点感觉都没有,只是被吓了一跳,往后连退几步。
刚一移动,它的身体猛地一歪,血从脖颈处往外乱喷,原本看上去一点都没事的脖颈上多了一条细细的血痕。
转眼间,一颗狼头滚落到地上。
另外一头妖狼看到同伴被斩,顿时仰天厉啸,原本围拢着那些人的群狼,纷纷调转头来。
“走,快走,这是唯一的机会。”被保护在中间的那个文士大声喊道。
一旁的人仿佛早有默契,立刻拔腿就跑。
看到这群人跑了,谢小玉气得差点吐血。他来救人,被救的人居然把他当诱饵、当垫背。
不过,此刻没空想其他的事,先保命要紧。
他的脚步又是一滑,一刀横斩出去。
刀还是那样快,另一头妖狼仍旧保持着仰天长啸的姿势,但是它的生机已绝。
挥刀、再挥刀。
谢小玉的脑子里变得一片空白,挥刀早已经成一种下意识的反应。
这是他和那群凶徒关在一起的收获。
在牢里的半年和行空巨舟上的半年里,他根本不敢睡觉,因为一旦睡觉就可能被人暴起干掉。
他只敢打个盹,身体则保持着随时可以出手的姿态,一旦遇袭立刻反击。
那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。
以前他觉得很惨,甚至不想回忆那非人的生活,但是此刻他却发现这一年没白费。
没有那段经历,他怎么可能拥有这种近乎于本能的反应?
又是一刀挥出,又是一只妖狼倒在了地上。
剩下的妖狼已经不敢靠近,远远围拢着他。
谢小玉不敢有丝毫的松懈,一步步往空地挪。
这些妖狼不同于普通野狼,力气大得很,他就算背靠大树也不安全。而且在树林里,长刀根本施展不开。
换成以前,他首先想的是逃跑,不然就是借用地势。
刚才他来的路上就看到一片悬崖,那是一个不错的地方,至少用不着担心四面受敌。
但是现在,他情愿杀出一条血路。
一年来的遭遇已经让他明白一个道理——想要过太太平平的日子,先要有应对飞来横祸的实力。
突然,一只妖狼发出一声尖啸,其他妖狼同时从四面八方猛冲而来。
发号施令的是狼群的首领。
以多欺少并不是人的专利,畜生也明白这个道理。
谢小玉没动,他知道自己只有一次出刀的机会,必须一刀斩杀所有的妖狼。否则,只要有一头妖狼冲近过来,他就必死无疑。
那些妖狼有前有后,显然它们也知道排成一排可能会一下子被干掉。
眨眼间,最近的狼已经奔到三尺之内,甚至飞扑而起。
刀终于动了,锋快的长刀割裂空气,发出嗡嗡的声响,没有雷声那般震慑人心,却令人胆寒。
灿烂的刀光连成一片,他的身体四周仿佛围着一道光弧,飞扑而起的那几条狼全都被拦腰截断。
光弧外侧是一道血环,血环均匀散开,其薄如纸,却又锋利如刃。
后面群狼一只接着一只撞上血环。
血环远没有刀刃那样锋利,却已经足够切进肉里。
纷乱的脚步和嘈杂的狼啸瞬间停滞,只有一连串扑通扑通的轻响,一具具狼尸倒在地上。
谢小玉仍旧紧握着长刀,不敢有丝毫松懈。
在牢里时,他吃过亏,以为别人已经被他打倒了,没想到那个人装死,趁他转身,用一根筷子在他的胸口捅了个窟窿。
一阵金属破裂声传进他耳朵里。
刀刃裂开了。
这不是什么宝刀,更不是法器,是他花了五两银子要铁匠打造的,用的材料只是普通的精钢。
刚才他全力以赴斩出那一刀,刀身勉强承受住,可刀刃实在太脆弱,所以崩碎了。
看着那犬牙错齿一般的刀刃,他暗自庆幸刃口是在群狼倒下之后崩碎,否则他恐怕凶多吉少。
凡俗的兵刃还是不能用,必须弄一把法剑,不过这也让他有些犹豫。
《六如法》是御气运剑之术,飞剑纵横千丈,来去数里,绝不是这种近身搏杀、一丈之内皆是死地的剑术。
他到底要弄一把飞剑、还是弄一把和手中直刀一样的法剑?
如果是前者,他的真气不够,根本御使不了;如果是后者,他现在只是借鉴武人的练法感悟剑术的真谛,并不打算走近身搏杀的路子,弄到这样的法剑也没用。
在每一只死狼身上都补一刀,斩下狼头,谢小玉总算放心了。
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让他皱起眉头。
血腥味会引来其他妖兽,不过,这些狼尸扔在这里实在太可惜了。
他取过一只狼尸,将长刀直插进背脊里,然后沿着狼皮一刀削下去。
半张狼皮被削了起来,断口的地方参差不齐,这是因为刀太长,而且刃口全都崩碎,变得犬牙交错。
他又一刀,把另外半张狼皮也削了起来,这次感觉更加顺手了。
谢小玉突然发现这是一种练控制力的好办法。
他不由得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前人笔记。那位前辈以武入道,自称能够用金丝大环刀在米粒上刻字。
一想到这儿,他立刻兴奋起来。
把光秃秃的狼尸扔得远远的,他弯腰又取了一头狼尸,和刚才一样,一刀插入背脊,然后刀身贴着狼皮削下去,这次取下来的是大半张狼皮。
他不管剩下那小半张狼皮,没必要浪费时间,随手一扔,又弯腰拎起一头狼尸,仍旧一刀削下去。
树林里的血腥味变得越来越浓,他的脚边也堆起越来越多狼皮,越往上,皮越完整。
谢小玉已经渐渐找到控刀的窍门。
想要控制好刀,其实没有任何奥秘可言,用得熟了,其中的道理自然明了。不过,有几人能够耐得住这分枯燥?
眼看着一张狼皮就要被完整地剥下来,树林里响起一阵脚步声。
刚才逃跑的那群人又回来了。
为首的那个文士掮着扇子,看了看满地剥了皮的狼尸,又看了看谢小玉,啪的一声把扇子收拢起来,说道:“阁下的身手不错啊,我家主人正缺你这样的好手。如果你愿意……”
谢小玉头也不抬,打断那个人的话:“我过得很好。”
“阁下再好好想想。过了这个村,就没那个店了。”文士不疾不徐地说道。
可惜这招一点用都没有。
刚才此人点破谢小玉藏匿的所在,将妖狼的注意力全都引过来,他们趁机逃走,这已经让谢小玉非常不满,现在又说出这么难听的话,谢小玉没动刀砍人算涵养不错了。
“小子,你别给脸不要脸。看上你是你的福气。”旁边一个人看到谢小玉无动于衷,顿时斥骂道。
一阵阴风刮过密林,阴风中凝聚着凛冽的杀气。
那几个人顿时吓了一跳,走在最前面的文士连忙将手中的扇子一抖,原本洁白如雪的扇面上立刻显露出无数花瓣。
这就是他用的法器。
“手下的人不会说话,阁下别放在心上。”文士知道不服软不行。
谢小玉给他的感觉虽然只有练气两、三重的程度,刀下却能斩杀那么多妖狼,不是隐藏真正的实力,就是有另外的手段。
不管是哪种可能,都不是他们几个对付得了。
杀气并没有因为这番话而减弱,反而越来越浓了。
文士的脸顿时有些苍白。杀气也是一种实力的证明,这时他才看了看那些狼尸。
等他看清楚了,那张脸越发苍白。
他已经看出来,所有的狼都是被刀所杀,而且一刀毙命。
他同样也看到那柄长刀,看到刀上崩裂的刀刃。
也就是说,这些狼并非被特殊的手段所杀,而是一刀一只直接斩杀,用的还是一把普通的钢刀。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,不是武修就是剑修。
“在下多有冒犯,得罪、得罪。”文士连连拱手。他绕开谢小玉,朝着来路走去。
走远后,他总算松了口气,猛地回身就是一个耳光,打的是刚才说话的那个手下:“以后别自作聪明。你死不要紧,别连累我。”
那个手下捧着脸,委屈地问道:“那小子顶多练气三重,您为什么这么在意?”
“别以为亲眼看到的都是真的,扮猪吃老虎的人多着呢。”文士冷哼一声:“而且此人不是武修就是剑修,别说我和你们都只是练气境界,就算已经沟通天地、真正踏入玄门之辈,恐怕也要避让三分。”
“这怎么可能?连那些真人都打不过?”另外一个人连忙问道。
“你敢怀疑我?”文士怒道。
“不敢、不敢。”那个人把头缩了回去,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。
“让你们知道个好歹,省得以后给我惹祸。”文士有心卖弄:“所谓的真人也分三六九等,刚刚踏入玄门的真人并不强,对上武修和剑修,他们或许能胜,但是胜了也是惨胜,一个不小心还可能阴沟里翻船,被对方拉着同归于尽。”
“这么厉害啊?那岂不是人人都会选这两条路?”刚才那人问道。
“哪有那么容易?武修首先要炼体,十个人里顶多一、两个吃得了这个苦。以武入道还需要天赋,资质和悟性缺一不可,有这样的天赋,走别的路肯定更加畅通。剑修的要求稍微少点,不过对悟性的要求仍旧很高,而且剑修之路更加凶险,碰到瓶颈,往往只能在生死搏杀中寻求突破。常在河边站,哪有不湿鞋?十个剑修九个横死,剩下那个人肯定贪生怕死,终生不能寸进。”文士说到这里,心中的郁气消去许多。
他身边那些人原本有点意动,听到这番解释,再也不心动了。
文士说这番话的时候非常大声,声音远远飘进谢小玉的耳朵里。
他知道这话是故意说给他听,是想乱他心境。
剑修之路凶险无比,这件事他早就知道,但想要报仇,除此之外别无选择。
谢小玉做事一向执着,而且一年来的困厄让他学会很多东西,其中就包括平心静气。
把一张完美无缺的狼皮放在一旁,谢小玉抖了抖手腕。
手里的长刀运使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生硬,变得越来越灵活。
当然,他和那位用金丝大环刀在米粒上刻字的前辈相比差得还很远。
知道这种办法可行就已经足够了,他可以照着这种办法练,总有一天可以达到那样的境界。
他的收获还不只是这些,更重要的是,他已经明白“万事万物皆有至理”这句话的含义。
以前谢小玉在门派里一味苦修,现在想来都觉得可笑。
那时候的他连修些什么都不知道,如同一个老农埋头锄田,却不清楚要种些什么。勤奋是勤奋,却傻得要命。
别人看他恐怕就如他看李福禄,都觉得很傻很天真。
真正聪明的人都知道修练的目的,只要直指目标而去就行了,所以才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、触类旁通的说法。
太元老祖寄情于书画,恒一老祖痴迷于金石篆刻,恐怕都不是什么兴趣爱好,而是一种修练的方式。
他能够领悟这个道理,已经走在其他人的前面,其中也包括陷害他的那个家伙。
门派里的尊长肯定懂得这个道理,但是他们不会说,这个道理必须自己领悟,否则会适得其反,很可能变成玩物丧志。
心情大好,谢小玉不再剥狼皮。他随手卷起地上的狼皮,扬长而去。
他走了没多久,树林之中一阵窸窣乱响,那群人又走了回来。刚才挨巴掌的人推着一辆独轮车,他们看到还有没剥完皮的狼尸,全都有些意外。
“那人或许不是猎手,很可能也在矿山干活。”文士若有所思。
在天宝州,有本事的人大多选择成为猎手。
妖兽的体内积聚着毒素,肉不能食用,但是皮、骨、爪、牙、筋、血之类的东西都有大用。
且山里还有各式各样的药材,虽然有毒,但相对于它们的价值而言,这点毒算不了什么。
他们原本以为谢小玉只是个猎手,可是这么不珍惜猎物绝对不是猎手的行径。
“想办法收拾他。”挨巴掌的那人跃跃欲试地说道。
“收拾绝对要收拾,但是不能整死他。难得碰上这么一个实力不错的剑修,公子那边肯定有大用。”文士故作大度地说道。
刚才一上来他就想收服谢小玉,这不是没有理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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